关于投诉金马保障房物业招标作弊事件的回复内容不满意

1.8月19日投诉金马小区保障房小区投标过程存在作假行为。到9月14日回复的内容实在是应付之词啊。我就想问六家公司去投标,就华侨物业公司得分96分,其他企业得分,招标单位为何不肯给予回复。我们去参加投标自己企业得分多少都不能得知(我们起码应该有知情权吧?)。代理投标公司一句就是他最高,直接把电话挂断,如此做法合情、合理?
2.投标材料存在作假行为,请问建设局物业科去核查了没有?具体到底有没有作假?没有回复
3.投标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应该废标的不废,还给开绿色通道。
4.多次致电蕉城区建设局物管科都被告知回电话回复我?等待一个多月一个电话和一条信息也没有。再致电被告知已回复,但不知道是谁回复的。完事了。
我们要实实在在的回复。不要应付了事。
根据宁德政务12345服务平台ND15092400003反映金马小区保障性住房物业招标存在作弊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于2015年9月30日召集该项目的业主(福建省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诉求人,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1.针对诉求人反映投标企业评分情况,由代理机构提供5名专家评分结果
及企业排名情况,现已告知诉求人且无异议。
2.关于诉求人反映,第2点及第3点该项目招标作弊及招标材料是否齐全的问题,依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五十九条投诉人应当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应当由单位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投诉人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投诉书应当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同时依据《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第七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关于反映的第4点致电我局物管科反映招投标的情况,诉求人已当面了解情况,无异议。
(蕉城区建设局于 2015-10-9 10:26回复)
关于对林飞龙反映参加金马小区物业投标评标结果只公布中标人得分不公布其他投标人得分
情况的反馈
有关投诉人林飞龙反映其公司参加金马小区物业投标活动,招标人在招标结束后,未告知投标人企业评标结果的得分情况,投诉人认为其参加金马小区物业投标,有权获知自己公司的投标得分情况,现答复如下:
2015年9月30日,由蕉城区物管中心召集召开与投诉人的见面会上,投诉人林飞龙表示其公司已经获知自己企业的投标得分是91.12分,并对此项问题已不存在异议。(详见附件)
特此反馈
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
(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5-10-10 09:45回复)
附件:09-45-08-100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