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离婚后女方陪嫁来的嫁妆钱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朋友突然问我,离婚后女方陪嫁来的钱和嫁妆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共同财产?我答觉得是女方个人财产,毕竟是女方父母给女方个人的财产。而边上的男同事却反对,说这是共同财产,离婚后男方也有份的!百度搜索也迷糊!毕竟少数人婚前还公证个人财产的吧!广大群众你们觉得呢?最好来个律师来帮我朋友解答一下
原则上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可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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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嫁一般都是结婚那天拿的吧,而结婚那天99%已经办理了结婚证,那么共同财产咯

简单别搞复杂,看能否证明了。能证明是个人的就是个人财产,不能证明的就当是共同财产。
陪嫁的如果是没有财产登记的东西,说不清楚,就当是共同财产了,毕竟不登记的东西都不会太贵。如果是车子房子陪嫁,肯定有登记日期和署名,看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了。
陪嫁是赠予观点不对,是个人带过来的,看写谁名字。

???这个。。。。。

这个感觉现在的婚姻法对女的真的很不公平

共同财产,除非能拿证明是婚前独有。但是如果既然能想到这点,可以偷偷转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