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蟹村主任贿选为什么至今未答复?

本人于2017.6.1号向绍兴市信访局反映本村村主任,贿选和违章之事,嵊泽信访复字(2017)42号的回复是:目前镇纪委.派出所正在调查。经摸排调查后,未发现李永江有违建。请问省长大人,贿选之事镇纪委、派出所要调查多长时间?至于李永江违章,据我所知,今年2月份为了参选村长,镇里压力,在没办法情况下才拆除,但在2012年李永江向镇里骗取复耕费5万元,但至今未达到复耕要求,在违章没有拆除情况下,政府是否可支付复耕费?复耕费应有谁支付?
屠伟祥同志: 你于2017年8月25日,向浙江省信访局反映2012年李永江在违章没有拆除情况下,向镇里骗取复耕费5万元,但至今未达到复耕要求等问题,希望部门核实查处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经核查,李永江已没有违法建筑,拆除区域已经达到复耕标准。如对本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持本处理意见书原件向嵊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的,不再受理。经办人:王洪伟 联系电话:83271011
嵊州市黄泽镇 2017/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