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患恶性肿瘤,办理了低保等救助,出院后怎么办理特殊病历证,能享受哪些优惠,需要哪些手续,经办机构是哪单位,零陵新农合
根据永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医疗待遇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永人社发[2017]1号 ),我市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为39种,恶性肿瘤恢复期(发病三年内)和恶性肿瘤放、化疗期分别为其病种之一。关于门诊特殊病种申办和补偿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申办程序:病人在出院后,由病人(或家属)携户口本或身份证、照片、近三年内的住院病历(出院记录)和检查检验报告单,到就诊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永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补助审批表》,带上照片,由医院医保科初审盖章后,再到区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原合管办)审批。
二、申办地点:中山南路28号老建设银行二楼(原合管办)。
三、特殊门诊定点医院:市内所有公立医院(含乡镇卫生院)、二级以上民营医院。
四、门诊特殊病种补助待遇:对不同的病种制定了不同的费用补助标准,其中恶性肿瘤恢复期(发病三年内)实行月限额,标准为500元/月;恶性肿瘤放、化疗期实行年限额,根据不同治疗方案,年支付标准不超过15万元。
五、门诊特殊病种报账方式:门诊特殊病种填表申请、诊疗、报账必须在永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特门定点医院,实行即付即补,即在医院就诊交费时只付自负部分,不再凭门诊发票到乡镇卫生院报账。
零陵区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