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罚款问题,请直接回答。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第五十三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由于各地的征收基数不同,故抚养费的征收数额也不一样。社会抚养费是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上缴财政的。
请注意以上第二点,
1、现佛山市全部为居民户籍,如何区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
2、妻子原城镇居民随夫户籍迁至当地村委是否按农村居民征收;
3、如超生一孩(原一工一农),现妻户口寄居于夫当地村委,为何有地方(我市)可以按双农处罚(不要说没可能,说的是事实);
请每条作回复,谢谢。
您好!你的举例并没有具体个案情况(如是否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不能假设情况予以答复。如有疑问,可就具体情况(如姓名、户籍地等)向所在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详细咨询。
2010-11-21 02:5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