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湖口县发布2016年中小学招生政策 全面取消择校生


6月24日,记者从湖口县教育局获悉,湖口县正式发布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初中招生范围划定,全面取消择校生,按计划、志愿、中考成绩统一录取。
  根据规定,凡201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入学,按照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农村各乡(镇、场)小学招收本辖区适龄学生,金砂湾学校小学部招收金砂湾工业园区和马影镇铜九铁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学生,县城其它各小学招生范围按原定不变。初中招生实行划片区入学,湖口中学初中部招收第一小学、第四小学、及第二小学居住在石钟情养老城路(江新厂老路口)以西区域的毕业生,湖口二中初中部招收第三小学、水稻场小学及居住石钟情养老城路(江新厂老路口)以东区域的第二小学毕业生,湖口三中初中部和金砂湾学校初中部均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湖口四中主要招收文桥小学、江桥小学毕业生,上中片各乡(镇)部分交通便利的学生可转入四中就读。根据2016年中招计划,湖口中学及湖口二中招生人数均为1050人,其中统招生315人,均衡生735人,而湖口鸿图职业技术学校招生人数为800人。
 湖口县教育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从去年开始湖口县已经全面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凡未参加中考无当年录取信息的学生,一律不办理高中学籍转接手续,也不得以在籍生身份参加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招生学生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县中招办将及时公布各批次普通高中的报到期限,对已录取未按时报到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师范类定向生按市中招办统一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办法同普通高中,拟录的师范类定向生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面试和体检,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录取顺序按照第一批次录取师范定向生,第二批次录取普通高中统招生,第三批次录取“均衡生”,第四批次录取职高(中专)生。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根据《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施行)》要求,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生不变。2016年湖口县在录取初、高中新生时,严格按照《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学生学籍,不按湖口县中招办统一分配入学和私自择校、私自招收的初、高中新生,将不能进行学籍信息的转接,也将不再具有正式学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学校或学生个人自行承担,凡无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生,中考不享受均衡招生政策并不得报考重点高中,对违规私收学生的学校,将依据省、市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同时,各学校不准跨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必须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班额编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