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现在在福州就业,准备把原在莆田缴纳的公积金移到福州,请问需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另外,办理人不是本人的话需要什么手续吗?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
1、您在福州新工作单位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后,持以下申请材料到莆田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账户转移手续(所有材料原件及A4复印件1 份):工作调动证明或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新工作地公积金缴存地缴存证明、身份证。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人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的,需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出具的委托书。
2、如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优先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办理销户类提取。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若您还有其他方面疑问,请拨打本中心咨询电话0594-2222168、0594-2212229,或登录本中心网站(www.ptgjj.com)进行查询。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7-4-18 11:5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