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主任会议


19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主任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光辉主持。  主任会议拟定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时间,决定此次常委会会议于4月下旬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关于我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和关于我市校园安全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审查意见,关于我市贯彻实施环保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审查意见和关于我市水利水产工作评议意见处理情况的审查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组建市十四届人大专业代表小组的意见和关于确定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的意见;审议了关于市级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下达及部门预算公开情况监督检查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黄石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关于将黄石市本级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同期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等。会议决定将上述审查意见、报告、议案报常委会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斌、吴长军、曹和家、李新国,秘书长赵重迎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