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地农村户籍职工离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

您好:我是外市的农村户口人员,现在在佛山工作,缴纳公积金时间一年半,准备和现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注销公积金账号,提取公积金;如果可以,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谢谢
另外咨询一下:现在注销了公积金账号,在新工作缴纳公积金是否有影响,谢谢。
回复:根据2007年建设部的函复意见(建金管资函[2007]017号):
农村户籍职工如回原籍务农不再在我市工作的,并且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由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销户手续。但如果不是上述情况,只是变换工作的,应办理转移到新工作单位手续,而不是销户。对以回原籍为名,实际不是的,当我们发现在新单位开户缴存,将根据住建部和省建设厅的规定和要求,需把原销户提取的资金全数补交回个人明细中。
[本帖最后由 fsgjjcxd 于 2011-05-10 17:23:29 编辑]
2011-05-10 09:4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