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要求部门干部职工每周必须在随县住是否限制了工作人员8小时外的人生自由


随县要求部门干部职工每周必须在随县住是否限制了工作人员8小时外的人生自由

上班有8小时吗?

想自由就不听安排形式主义又耐何不了你?

每周必须在随县住是什么意思??

县政府想让职工住随县,带点人气起来

想法好,怕就怕给单身贵族造成不良反应。

住的有点急,房子有的还没有交,有的刚交,装修都没来得及……住哪儿呢?这么多人

不许走读了?

领导是为你好,一个是帮你省点车费,二个是大冬天的,住在县城可以多睡会懒觉。这么人性化,你还不领情

1、于理不通(下班是私人时间,凭什么限制人家自由?)
2、于法无据(哪条法规写了职工下班必须住单位?)

作为政府和行政机关,每一项决策必须于法有据,对于你们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是一项基本常识。

就此事可见,官员的执政理念中,人治的行为如影随行,法制中国任重道远。

已经开始人治了

觉得并无不妥
如今村官住镇上镇官住市里市里官员住省会。难道是正常的?

县官住在市里算什么,玩意有什么紧急情况找不到人

《劳动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住读算加班的话,需要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如果不是加班,住读不能强行推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个方案我认为可以理解的。要不调回市区降一级。

成立随县是行政区划变更机构设置原因,不是人为把房屋买在市内而导致在随县上班在市内住的现象,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到随县上班的干部都是舍小家顾全局服从组织安排到随县拓荒的,不准下班后回家,一是子女就学怎么搞,二是老人赡养问题怎样解决,三是人为造成夫妻分居家庭不稳定,四是不能代表最广大干部群众的根本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