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安置地办游乐园

赛岐镇高速路口正对面,原杨厝安置地上办起来了水上游乐园,虽然目前经营不善而暂停营业,但周边围挡仍然还在,并且出租给外地人办起来美食街。想投诉一下,在如此中心地段,原属安置地的地块上围挡办水上游乐园,是否有土地征用的审批手续?如若没有,为什么城管、国土部门未曾取缔?是否有经营水上游乐园的资质,如若没有,为什么之前可以开业经营?如若有这些手续和证件,烦请公开以消除群众误解。
关于群众反映在赛岐杨厝安置地上办水上乐园问题,经过调查了解,该地块为赛岐镇赛里村自2010年征地后分配给赛里村7、9、10三个生产小组的安置地块,因资金问题至今无法建设,该村杨培忠等几位群众于2015年6月向村委和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想利用此地块经营游乐设施项目,同时为村集体创造经济效益,当时我镇明确告知:一是要取得安置地块村民的同意;二是要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三是要保证场地设施的健康安全。并在7月3日下发了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之后杨培忠等游乐场经营户与赛里村7、9、10三个生产小组70%以上的村民签订了租地协议书,并将经营许可和所有游乐设施的安全鉴定报告送至我镇存档。于7月中旬开始营业,但因经营问题在10月份已停业,目前仍闲置。同时,在未经相关部门的许可下举办大型促销活动(包括美食街等)都是禁止的,我镇将要求有关职能部门给予取缔。
(赛岐于 2015-11-27 11:3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