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恳请纪委和有关部门来查查柯桥区兰亭镇金庄村村委2002年到2013年账目情况。2;村民在农田里建造好多套别墅,均无手续。书记,村长当眼花。凭什么???。3;有人问村里租了20多亩地,将近30亩,交给村里的租金是400一亩,村委给老百姓租金是800一亩,长达10多年,(请各位网友算算按10年算,村委给他个人买单了多少钱?2013年开始有文件三资清查涨了200元一亩。等于还差200元一亩的钱要村里买单。恳请领导来查查,只要提起这件事情,两个自然村的百姓无不咬牙切齿。在这个人的手上有多少尚好的农田白白的浪费,到今天为止还有14亩土地空在哪里,变成了杂地。想种田的老百姓没的种,地就白白的空在哪里。某些人?你的居心何在,你要断子绝孙的。 领导啊领导,你微服私访一下。跪谢
金庄村的一个小老百姓
对网帖反映有关问题,我镇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要求检查账目一事,自2000年建立会计代理制度以来,我镇每个村的账目都由镇会计代理站审核,并按月报账,另外,我们还对每个村的账目实行三年一轮审。 2、关于村民建造房屋无手续一事,是因2004年实施绍大线综合整治改造工程(亭山——兰亭段),有2004年绍兴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4)13号文件和拆迁安置协议为据,当时要求由镇政府包干实施涉及金庄村的拆迁、征地和农民建房异地安置工作,因安置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能按期调整、土地指标至今未落实等原因,涉及的7户绍大线拆迁安置户和其他住房困难户建房手续尚未办理。 3、关于田地租费问题,2007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由金国庆租用沈家溇——百丈江一带(原承包大户租用)的村机动农田26.72亩,租金为400元/亩。2013年8月,在三资合同清理后,2013年8月1日——2018年7月31日由绍兴铮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金国庆)租用,租金为600元/亩。网帖所说的800元/亩并非该地块,而是村里在建设道路、沟渠、企业时征用农田的面花补偿款。
这种问题反馈应该发到绍兴杂谈上去吧
不知道是谁给我转到这里来了,我发布在绍兴杂谈的。
谁说这里不可以发这样的投诉、建议帖?
你是代表兰亭镇政府吗?哪我问你,金家店余鑫昌的房子也是7户绍大线拆迁安置户吗?绍大线拓宽是几几年,余鑫昌的房子是几几年建造的?既然你代表政府,你就说出个所以然来。还有你刚才提到2013年8月三资清查,余鑫昌长久拖欠集体资金11万,到2013年底舆论谴责,不情愿的拿出三万元,还有8万元一直没有上交村里。身为金庄村村干部,恶意拖欠集体资金。这个事情也要查查。政府最好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理由,余鑫昌的房子有手续吗?金仁土有手续的不给他造,强制拆掉2次。如果两者都没有手续是应该要拆。你懂的,后面就不说了。我等着你的回复。
金庄村村民
兰亭镇花街色康村 张永刚 100多平方 违章建筑 希望兰亭城管能按法办事以举报市长热线举报人王建峰 15336859136
兰亭镇回复— (柯桥区兰亭镇) 执行 帖内置顶 操作 (2014-06-05 08:26) —
经调查核实,网帖反映的违章建筑位于我镇花街村高村自然村,而非色康自然村,违章涉及人是该村村民张永刚。2000年,张永刚在自家主房前道地上未经审批建造了30平方平屋,用于缝纫加工,2010年又建造了85平方,共计115平方。2009年,在县政府“三个一批”宅基地整治当中,对其中30平方作了处罚。
鉴于该违章发生时间较早,且建在自家房前道地上,无邻里纠纷,不影响规划,镇政府和村委从发展家庭工业,增加农民收入的角度考虑,暂不予以处理。同时,该户向村委出具书面承诺,上述建筑在规划需要时将自行拆除。
2009年未经审批建造了30平方平屋没处理马上2010年又建造了85平方还不处理吗以有人举报了, 如果 2014在造 150平方怎么办 ??????这种人你没处理他1而再,再而3的会弄的,很有可能城建办和村里都拿人手短了
我就看看
楼主,你可以发到浙江省人民政府网,打开后可以给省长,或部门信相写信,还是挺好的,你也可以给市里领导写信,会有结果的
写了好多,都是兰亭欺下瞒上,纪委来了就来不及了,现在是天高皇帝远。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