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5万3千九的工资拿不到,对方是刚办的企业,企业名称是有机肥料场,地址在三源农牧,有三个股东,其中一个叫郑锦文,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帮我!
赖先生,您好: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及《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请你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长汀县劳动监察大队电话:6880973,地址:长汀县兆征路19号。(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7-2-15 16:0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