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来电反映,周宁县政府需要建特高压电必须经过马岭村,但是当时协商未一致却开工,村民阻止建设,政府带几十号人与村民发生好几次冲突,村民受伤,且他们半夜闯入民宅抓人,于7月25日发生严重冲突,并把村民带走了,具体抓到哪个部门是死是活不得而知,现请相关部门介入部门。
浙北—福州特高压1000千伏交流输变电工程是国家电网重点建设项目,2013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已对项目进行核准批复(发改能源〔2013〕552号)。该项目工程35号、37号塔经我镇溪坪村麻岭自然村,征地涉及麻岭村共7户群众。我镇已严格按《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宁县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13〕69号)文件标准,与群众签订征地协议,现麻岭7户群众已全额领取征地款。
根据项目业主国家电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提供的《10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665-2011)的相关规定,房屋建筑拆迁范围为线路边导线水平距离7米范围内,下麻岭自然村最近房屋离边导线距离为62米,不属于搬迁范围。但下麻岭村个别不法分子为达到个人目的,以边导线离村庄太近,应列入搬迁范围;线下160亩水田受辐射影响,不能再进行耕作,要求必须征用的理由,多次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到现场阻工。
针对此事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组织班子成员及干部多次进村入户向群众做相关政策宣传及发放相关文件资料。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分别于7月4日、10日、17日、20日组织浦源镇、电网指挥部、市电业局领导、技术人员及麻岭村群众召开群众代表会,进行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对相关技术指标进行说明,并作出书面承诺。但下麻岭村部分不法分子还是不予理解,在一回37号塔基已经完成征地情况下,多次组织群众在施工过程中阻工,对工程推进造成了极大影响。
7月25日上午在施工过程中,麻岭自然村群众组织30多人挑着6桶粪便到现场进行阻工。9点40分县、镇领导10余人到现场对群众进行劝导及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在劝导无效的情况下,11点20分县、镇干部进场依法护建,麻岭群众便以泼粪便及用沾粪水的扫把挥打干部等方式阻挠施工,造成县、镇干部30多人全身被泼到粪便,10个干部受伤,6人住院。
7.25日麻岭施工事件发生后,县公安部门组织相关干警对实施阻工的9名犯罪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并已通知其家属,同时于7月31日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案件情况。现其中三名已经取保,不存在村民死活不得而知的情况。(浦源镇于 2014-8-12 12:0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