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转回原籍地问题

刘先生来电反映,他原先的户籍是宁德市八都镇,由于当时升学户口转到福州,毕业在外面工作为了方便户口没有及时转回来,现在回到宁德,但是八都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说不能转回来,除非是买了新房子才能转回来,刘先生反映如果他都买不了新房子,以后结婚生小孩,孩子的上学问题也没有办法处理,烦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刘先生:
您好!你的来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闽公综〔2014〕447号文件)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原籍我省的院校毕业生,户口在人才市场集体户,现已失业的,提交失业证明,经原籍或者现家庭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准迁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因你目前已失业,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将户口迁回原籍。2014年12月17日,八都派出所已与你取得联系,并告知你办理户籍回迁所需的材料。目前,八都所已受理了你的户口迁移申请并上报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于 2014-12-22 16:3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