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女士来电反映,她家住东侨五里亭路6号B栋,水表号为0540038.于12月26日下午,未欠缴自来水水费的情况下将她家设置停水。多次联系自来水公司处理都未有结果。烦请相关部门介入核实,协助处理。
市信访局:
12345政务服务平台江女士ND16122700012关于停水问题的诉求件于2016年12月28日已收悉,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经过了解,该用户被停水确为我公司抄表员操作失误造成。我公司在接到诉求件后第一时间安排该抄表员对用户进行恢复供水,责令其做出相应整改,并当面向用户道歉。我公司随后也将按照规定对该抄表员作出相应处罚。对江女士造成的不便,希望用户谅解。
特此反馈。
中闽(宁德)水务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1日
(宁德市自来水公司于 2017-1-11 15:3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