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局回复已收悉,感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贷款要求为购买“自住房”,并未限定普通住房,《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中提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也未提及具体面积上限。普通住房面积标准为2005年国家住建部制订的,已有十年。
就目前来看,《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中许多条款均已根据实际情况有所放宽,如“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全国多地均已放宽。
据了解,国家目前支持改善型自住购房消费需求,多地已取消"90平方米以下住房须占项目总面积七成"政策,希望购买较大面积改善自住需求的群体也会增多,北京、上海和我省的东莞等城市已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积限制,过于硬性的面积限制不太符合现实社会发展情况。
想请问佛山是否可以研究考虑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积限制政策,谢谢!
国家和省关于公积金贷款面积限定的政策规定和依据,我们已于你上一帖里回复,请查阅http://wz.foshan.gov.cn/Spokeman/fswz/thread?docid=5366957。感谢网友对我中心工作的关注和建议。
2015-08-10 23:4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