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国土部门加快出台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房产过户办诗问题


实行不动产登记后,涉及土地性质问题的房产,希望国土部门能够加快推进,就快一年了,在我们买家面前只有一条路,只能前进,毫无退路了,目前为止也只能相信政府是办实事的政府,为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想想吧!这样拖下去真的不是办法了。
“办诗”问题更正“办证”问题
国土局高高在上
国土局和上一级只为开发商服务,买二手房的是穷人,不在他们的服务范围。
为楼主,还有快乐穷人、这些网友等发帖的朋友点赞!处于水深火热中老百姓等不到重视!顶!顶给老大看!
谢谢还记得我发的贴!
即使目前没有新进展,但是我们的期盼还在继续!!

帮顶!!!!
貌似这个是全市的问题,我的朋友以前在电白买了一套旧单位房,现在想抵押给银行,电白国土局要求我的朋友去住房所在的单位出具同意抵押的资料,人家单位回应:如果按房地产管理办法和物权法的规定,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既然我们都把房子卖给你了,那么地是不是应该也一并已经卖给你了吗?既然都卖给你了,我们单位哪来的权力再同意你抵押?!细想一下,这家单位的答复也有道理。。。。。
地和房分开扯谈,有人说头和身分开的吗,死人才可以做到吧,分开意义何在呢?
这次还没复制粘贴回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