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莲景苑已经逾期交房2年多了,南城办事处干部只顾引进项目,而后完全不管,在没通过验收的情况下已经有100多户购房者搬入,在没经过验收的情况下,如果出了安全等事故,请问这些干部是不是要负责任呢
阳光莲景苑原定于2014年交房,因开发商资金紧张,以致小区的后续建设受影响,验收无法按时开展。为此,南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多次召开由开发商和溪南、隔后、新陂三个居委会,以及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会,并及时将情况向上级监管部门建设局报告。目前单项验收只剩下一个消防验收未完成,开发商正在筹资并承诺年底前完成消防验收及报送综合验收的有关材料。至于部分业主入住装修情况,属业主个人行为,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处理。(新罗区南城街道办事处于 2016-11-3 16:4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