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行街拆迁,大家来评评理


米行街终于要拆了,但是我家情况有点特殊,房子40个平方,是我爸爸30年前绍刚厂集资出钱分得的公房,一直到现在也是公房,我家还有15个平方的房改房可以享受,就是说还有25个平方需要解决,现在给我们的政策是25平方按拆迁评估价1w卖给我们,我觉得很不公平,这么破旧的房子,换的新房价格都在7000,为什么卖给我们的旧房要1w,卖给我们的价格怎么可以加上拆迁的因素? 而且那里的外地租客卖给他们也是1w,我家的公房卖给我们也是1w?我家一个月30块租金,他们租金远远不止。就是说我住了30年的房子和刚来租的人卖给我们的价格是一样的。有这样的道理么?我反而要用1w的价格去买这么破旧的房子? 求助,有没有拆迁有经验或者 比较了解政策的,求分析~

没听明白

15个平方的拆迁价呢?

都是租户,租20年也是租户,租十天也是租户,性质都一样,都是租的

那就选货币安置好了

顶你,当个钉子,耗死他们

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二)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小于最低补偿建筑面积;被征收人对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以内或者被征收房屋价值以内部分不支付房款,对超过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且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的部分按照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规定支付差价。其中,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不小于四十五平方米。
根据《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二)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小于最低补偿建筑面积;被征收人对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以内或者被征收房屋价值以内部分不支付房款,对超过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且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的部分按照区政府的规定结清差价;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为每户不小于45平方米。
第四十条  征收房管部门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单位自管住宅公房(包括非成套住宅)的,按下列方式予以补偿:
(一)房屋承租人享有按照房改政策购房的权利。房屋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房后,区政府应当对其按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二)房屋承租人未按房改政策购房或不符合公有住房房改购房政策的,按被征收住房原建筑面积向最接近安置用房面积的套型上靠,并予以直接安置公有住房,上靠面积不结算差价,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第一楼主是否符合属国有土地拆迁
第二如果是的话国家必须给你最低补偿建筑面积每户不小于45平方米,即户口越多越好,每户45平米。若就一个户口可将15平方落实房改政策,以产权交换(实物安置)的可安置45平米,超出部分按区政府的规定结清差价;货币安置的按45平米结算给你。
第三若不落实房改政策就直接安置公有住房,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公房拆迁花头透

原本就无理可评,怪只怪自己无门无路,无权无势,据我所知,无房产证的房子都给算面积了,被坑的都只是老百姓

公房不是好久前都自己买下了,这里还有什么历史遗留问题

一万多元买了,你还能15000元卖掉。你无非是觉得自己得利的不够多罢了。

1.5万卖给谁?

如果真要一万一方,建议楼主不要了,直接在15方的基础上拿房子,也就7.8千一方

国家。1.2倍的货币安置。还有各种奖励。现在还可以办理货币安置

你没搞清楚状况,楼主这是公房,本来就是公家的,当然不能算面积。而很多农村没房产证是历史遗留问题,房子确实是宅基地批下来造好的,只是没有证,性质完全不一样的

我单纯指米行那里,别的农村的不了解,可能你不知道,米行那里没农村的了,塔山村老早拆完了。

绍钢宿舍是几号楼的?听1号楼拆迁的说,之前没有买进的只要是绍钢厂员工,可按工龄几百元购买1平方的,户口要在宿舍的,住10年以上的。【如住10年以上不是绍钢厂的,外地人员也可以购买,按1万1平方】

分配的房子这么低的房租 相当于白住这么多年,并且当初可以买房子的时候自己不买而已 所以你没有产权公家的房子又不是你自己的房子你当然要买进才有的赔,按你这么说人家买进的不是亏了,1万是均价 地皮值钱 跟你的破房子没关系

这个绍兴的公房是有点搞的。等于说,当年某人租国家的房子,房租较低,现在拆迁了,那这个拆的房子应该还是国家的呀,和谁住在里面没关系呀?为什么会有纠纷呢?

理是这个理,但当时国家说员工是企业的主人,怎么又不是了?要讲理大家都讲

员工是企业的主人,所以你有公房住,现在绍钢厂没有了,这个主人就没得做了,能卖给你还算是你有好大的面子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