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贤街片区拆迁户的申诉

您好,抱歉,在你百忙工作之中打扰您几分钟,现向您反映礼贤街片区改造中存在的一个问题,我是礼贤街243号居民,老宅由父母建成,我们兄弟三人父母在世的时候兄弟之间房子已分好,我二哥分到南面楼下楼上四间,我和我父母分到北面三间,我大哥分到北面底层三间,共有三本户口薄和三本房产证,每户各一本。在2006年城中村拆迁中,我二哥赔偿到徐家坞一块85平方的地基。我和我父母及大哥没有赔到一分钱,一寸地,一尺房。找拆迁办,拆迁办说我们是居民户口,属于国有土地不在拆迁范围。但是在2016年国有土地拆迁中,拆迁办又说我父亲陈发祥在世时领过土地证。属于集体土地,但为什么2006年城中村拆迁中又不给我们安排?只安排了我二哥一家,难道就因为他是拆迁办的员工吗!!!!!现在的情况是:我们究竟属于集体土地,还是属于国有土地?本人也到行政服务中心去问过,工作人员告诉我们,我们家是属于拆迁户,已封存,现在不能办土地证。 现在我们家周围的房子不管是集体土城还是国有土地,有土地证还是没有土地证的都已拆除,只剩下我们家这孤单的一幢房子。房子周围垃圾堆满,还给我们断了水。每天用水都要到拆迁办去打,给我们生活上造成了极大的不便。由于房子年代已久,墙体开裂,房顶漏水,门窗破损,人居住在里面已经极不安全,随时会威胁生命安全,本人多次找过拆迁办,一直叫我们等通知。从2016年8月等于现在。整整一年时间了还没结果。 我们已经没有办法了。只有写信求助我们的父母官帮我们解决问题,万分感谢。 后附上房子近照片及房产证复印件。致敬写信人:陈鸿余 电话:13732505357陈建民 电话:13957026541 2017年9月
陈建民:您(陈建民,衢州市礼贤街243号居民)于2017年9月7日反映的礼贤街243号房屋拆迁等问题,我们于2017年9月12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礼贤街243号为砖混两层,土地权证面积为63.60平方米,属于集体土地,产权证登记人为陈发祥(2015年亡),房屋所有权人分别为翁水花(陈发祥妻子,亡)、陈鸿余、陈建华,面积分别为31.49㎡、31.49㎡、53.64㎡。经调查,2004年6月26日,陈发祥委托陈建华全权处理拆迁事宜,陈发祥、陈建华父子与市统征办签订《房屋拆除协议》,拆除面积为131.44㎡,安置人口为1农4非,安置点为徐家坞新村,建筑占地90㎡,并于2006年7月21日领取全部补偿款10.6824万元。根据以上情况,该幢房子属于应拆未拆性质,若你对2004年6月26日所签订的协议由疑问,建议向市土地储备中心、市统征办、柯城区城中村改造改造办公室(实施单位)进一步了解情况,同时也可来我办咨询沟通。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柯城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柯城区征迁管理办公室 2017/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