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公共资源,应该还之于民!

咸宝路与凤凰工业园区交叉路口右侧一到晚上就有不良商家出门摆滩烧烤。浓烟滚滚,十分炝人,车辆严重影响居民出行,本属公共资源,却被个人占用。望相关部门一管到底,谢谢!
网友,你好!2016年7月29日,咸安区城乡管理执法局针对您的投诉回复如下: 刘士柏反映咸宝路与凤凰工业园区交叉路口右侧一到晚上就有不良商家出门摆滩烧烤的信访问题,我们已于2016年7月26日正式受理,并认真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对其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调查,咸宝路与凤凰工业园区交叉路口晚上确实存在占道经营现象,摊主李某从事烧烤,对居民出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接到群众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于当天晚上7点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往现场,向占道经营摊主李某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遵守正常的经营秩序,责令其立即整改。7月27日晚,我局咸宝路街道管理片区执法人员又上门做摊主的思想工作,该摊主已认识到占道经营的不妥之处,答应自行整改。 7月28日晚,我局执法人员再次上门复查,发现李某烧烤摊仍在占道经营,我局执法人员对其占道经营物品依法予以扣押,该处地段占道经营现象已整改完毕。 咸安区城乡管理执法局 2016年7月29日
咸安区政府办 2016-08-15 09: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