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销团伙集体受审 其中不少是大学生


本报讯 一名被害人被骗入传销组织,趁外出看病时逃脱并报案,公安机关由此一举端掉了一个传销团伙。最近,这个传销团伙中的11名被告人齐刷刷地站在南湖区法院的被告席上,检察机关以非法拘禁罪对他们提起公诉。据了解,这些人中有不少还是风华正茂的大学毕业生。  去年7月,刚满22周岁的熊某拿到大学毕业证书,在河南老家找了个单位。勤勤恳恳工作3个月后,一个大学同学给他打了电话:“来福州吧,这里有个好的工作机会。”熊某对同学的话深信不疑,满心欢喜地买了车票,踏上开往福州的列车。可没想到,到福州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训练”,他被彻底洗脑了,成了传销组织的骨干,并于2013年1月从福州调到了嘉兴。
据了解,该案中的其余10名被告人,有好几个和熊某一样,是大学毕业生,在加入传销组织之前都有正当职业,每月收入可达五六千元甚至更高,结果通过朋友或网络被人以高薪职位为诱饵骗入传销组织。他们都曾被安排在一个称为“家庭”的出租屋内与很多人一起“听课”,不能随便走动,手机被“家长”保管。尽管后来他们都意识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就是传销,可法律意识的淡薄和对金钱的渴望,让他们逐渐打消了反抗的念头,并利用自己的优势,在传销组织中发挥着骨干作用,以相同方法诱骗他人,不断壮大所在团体的传销“事业”。
按该传销组织内部规定,成为新成员必须至少支付2800元购买所谓的“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产品。按参加者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从低到高的顺序,该传销组织依次分为新人、业务员、业务员代表、主任、经理、主管等级别,以此作为计酬及返利依据。可实际上,“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并无实物产品。直至因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11名被告人也未获得过任何报酬或返利。
法庭上,公诉机关认为熊某等11名被告人为迫使他人加入非法传销组织,共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且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他们刑事责任。鉴于11名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处罚。
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11名被告人都供认不讳,更纷纷表达了悔恨之情。当天,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嘉兴日报

大学生怎么了 大学生会犯罪 这个社会大学生只是一个称呼 不稀奇的!
都是被洗脑的
有文化没智商的真可怕
传销可恨啊
说明传销头目的洗脑功力多么深厚啊
看来传销头目比某些教授厉害。

充分证明人的可塑性是很强的。。。
再次表示对搞传销的人无语。。
你进去你也被洗脑!跟是不是大学生没关系,知道什么叫三人成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