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琼山区凤翔街道那央村委会珠良村人,因东环铁路经过我村,政府划拨一块土地给我村做新村用地,村干部经过规划分给村民当宅基地,宅基地证上盖有村、村委会和府城镇政府的章,但现在政府不允许我们盖房子,说要报建才能盖房,但这块地没有办土地证,不能报建,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把房子盖起来?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土地没有办土地证不能报建怎么样才能把房子盖起来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海口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方法》第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报建必备材料须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批准证明(区政府出具),方可到我区住建部门办理建房报批手续。建议市民先前往国土部门完善土地手续后再到我区住建部门办理房屋报建。
此复。
【琼山区政府办公室】 2017-03-02 22: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