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要对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建议龙岩市要对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这样有利于垃圾的回收和利用,对国家和社会有益处,而且要持之以恒的坚持去做。
您好!您诉求的关于《建议要对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悉,现回复如下:
1、工业垃圾分类处理属环保局职责范围。
2、根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文件精神,2017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省(区、市)直机关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垃圾分类工作,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编制《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待实施方案定稿后将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前,我处积极引导龙岩中心城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党政机关的示范引领作业,推动全市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逐渐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龙岩市环卫处于 2017-8-26 10:03回复)
陈明周:
你反映“建议要对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的诉求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工业固废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第三十二条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前款规定的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目前我市工业固废已列入环境统计,并分类管理。对于工业固废中的危险废物,我市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每年将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列入考核,通过 “查制度、查台帐、查投入、查公开”,“看现场、看标识、看运行、看分类”,“企业信息公开”等“四查、四看、一公开”的方式,督促企业落实 “有专人、有制度、有台账、有标识、有投入、有设施”的“六有”要求,同时要求企业依法依规转移、处置危险废物。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确保我市环境安全。(龙岩市环保局于 2017-9-1 11:2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