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宝天天见:经典广告背后的税收故事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冷文娟
“要想皮肤好,早晚用大宝”“大宝明天见!大宝啊,天天见”这些耳熟能详的广告语,俨然成为20世纪的经典符号。
大宝系列化妆品诞生于1985年,其前身是北京市三露厂。在创立初期,大宝就以“高质量、低价位、服务大众”为经营宗旨,一直坚持走亲民路线。30多年来,大宝凭借其高性价比的产品和独到的广告传播策略,打破了护肤品惯用的经营法则,创造了多个销售辉煌。目前,大宝在我国基础护肤品市场占据着一席之地,共形成了护肤、洗发、美容修饰、香水、特殊用途5类100多个品种,并拥有国家免检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3项桂冠。
30多年过去了,为什么大宝一直深受消费者青睐?在大宝人看来,一方面,企业坚持在经营思路和广告宣传方面走亲民路线,让产品更加贴合普通民众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是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改革红利助推了企业的发展。
田晓欢是大宝的老员工,也是企业的财务人员,她见证了大宝30多年的发展历程。据她介绍,全面推开营改增后,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大大增加了。尤其像大宝这样的化妆品企业,每年需要投入大量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营改增后这些费用都可以纳入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全面推开营改增后,使得原来缴纳的营业税直接计入成本费用转变成了缴纳增值税进项进行抵扣,企业每年因此可节约税收成本将近1000万元。公司利用这笔资金扩大再生产,购置了高速灌装生产线,升级了全线产品的包装,加强了品牌宣传,提高了产品的竞争力。”田晓欢说。
除了营改增,今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深化增值税改革,让企业享受到了直接的税改红利。“企业的适用税率从17%降至16%,虽然只降了1个百分点,但每年省下增值税及附加税预计可达50万元。”田晓欢说。
除了营改增和增值税改革,大宝的另一个税收红包来源于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大量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投入是化妆品制造行业的显著特点。近几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的政策,化妆品制造等行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由15%增至30%,既提高了企业的资金流,又使得企业可以及时将资金投入再生产和企业宣传中,可谓一举两得。”田晓欢说。
谈及为什么大宝每次能够及时享受到税改红利,田晓欢说:“这与税务部门及时的宣传辅导是分不开的。”
据她介绍,每当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部门都能及时上门开展宣传和辅导,确保企业第一时间知晓,并立即执行。
在开展税法进园区、进企业等传统税法宣传的同时,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部门还建立了“税企q桥”“大企业微信群”等移动税收宣传站,实现温馨提示、政策汇编、资料下载、工作安排和资料传递等多项功能线上线下相融合,延展宣传范围,让企业足不出户,税收优惠政策就能及时掌握。另外,税务部门还为大企业配备了税务服务专员,提供涉税咨询、办税辅导,实现服务“一对一”,沟通“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