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大病补助需要怎样的条件?
如何申请?需要什么资料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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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大病补助需要怎样的条件?如何申请?需要什么资料和证明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来信市民陈先生所提到的大病补助即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与来信市民陈先生联系确认)。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2014〕44号)的相关内容及规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覆盖全省所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员,即如果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就已自动参加了城乡居民大病报险,无需再额外缴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具体保障内容就是:经城镇居民或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达封顶线)后,一个参保(合)年度内个人单次或累计合规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支付比例,分段支付比例为50%-75%(纳入招标内容确定),原则上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具体分段标准及管理办法由省医改办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共同制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8000元(即个人自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范围内的住院统筹年度内和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达到8000元,不含8000元以下费用),最高(封顶线)支付限额为22万元,起付线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下个人负担部分。起付线今后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时调整。经基本医保报销、大病保险补偿后,个人自付合规剩余部分符合民政救助政策的,民政部门再按医疗救助有关规定给予救助。在计算大病保险个人累计负担额度时,不扣除贫困患者当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承办主体是商业保险机构,是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部门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遴选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目前省里正进行商业保险机构的招投标工作,待确定具体的商业保险机构进行承办后,才可具体明确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证明。
【市卫生局-单位领导—周文雄】 2015-02-07 17: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