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私人付款那些事儿

大家在平时会遇到有些企业不愿意用公司账户收款,而更倾向使用私人账户,比如老板自己的私人账户或其亲属的私人账户,那么公司是否可以对私人账户付款呢?为什么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和财务人员都会限制对私人账户付款呢?
今天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一下。
一、为什么有些公司喜欢私人收款?
一般情况下,不用公司账户收款的公司,都不会是正规的大企业,一般都是财务制度、内控制度不健全的小企业居多。常见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因为不用公司账户,通过“私人账户收款——个人提现——分散存现”的周转方式后流入公司账户,切断现金流痕迹,掩盖或伪造收入来源对象,实现财务做假或洗钱,不开发票可以隐匿收入,掩盖公司的真实运营情况,躲避国家税收监管,以达到偷税漏税目的,不交或者少交税款;
2、 掩盖收入状况、转移公司资产,逃债。
3、 公司账户因某些原因(如诉讼)被冻结,无法使用。
4、 用公司收入承担部分老板个人开支,变相分工,达到避税目的。
5、 经营中要用到大量的现金支付(比如采购或者支付回扣和佣金等),公司账户有提现额度限制,额度不够用。
6、 涉及外汇收付款,手续繁琐,利用私人账户购汇来替代
二、公司可以对私付款吗?
可以,但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税收管理办法等的要求,企业支付的每一笔款项都应该取得合理合法的凭证。
如《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第八条中,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工资、奖金收入。
(二)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三)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四)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五)个人贷款转存。
(六)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七)继承、赠与款项。
(八)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九)纳税退还。
(十)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十一)其他合法款项。
第四十条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二)奖励证明。(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三、供应商采购对私付款如何规避风险?
除了法律上的合规问题外,供应商采购对私付款还存在个人舞弊问题,笔者就遇到过有公司销售人员遇到内控不规范的公司,收取款项后,未交付给公司,导致双方公司产生合同经济纠纷的真实案例。为此呢,为了规避风险可采取如下可行措施:
1、超过一定金额必须签订合规的合同,如1000元以上必须签订合动等,当然这个具体金额可根据公司情况自行设定标准;
2、公司委托个人收款的,必须由公司出具委托个人收款的证明,写明委托事项、委托时间、委托金额、委托收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同时需要提供收款人的身份证件。
四、公司委托个人收款的委托书格式:
委托收款书
致 xx公司 :
我公司名称xxx与贵公司发生的 xxx 业务,贵公司应付我司¥ xxx (人民币 xxxx 元 = )款项,我司委托 xxx (身份证号: xxxxxxx )代为收款,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我司承担。
此委托书有效时间为: 20xx年xx月xx日
委托收款人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委托公司: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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