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后开车害人害己”“严厉查处酒后驾车行为”……各类宣传、各种整治之下,酒驾少了。但是,还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吃了罚单、丢了工作或者进了看守所。
6月26日下午,桐乡市看守所的一间教育室内座无虚席,墙上悬挂的横幅上“珍爱生命安全 远离危险驾驶”12个大字分外醒目。
当天,桐乡看守所服刑人员李某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给大家讲述了酒驾的危害。
李某,是湖州人,原是一名副科级干部。因醉驾,不久前他被桐乡市人民法院判处
拘役3个月,罚金6000元。与此同时,他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党纪政纪处分。
祸起“隔夜酒”
2016年8月28日是星期天,上午9时多,他开车去单位,途中与一辆横穿马路的电动车刮擦,发生了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经检测,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以上。
听到这个结论,李某当时非常惊讶。“我今天没喝酒呀,就是昨天晚上喝了6两左右的白酒。今天起床后,我神志很清醒,没有感觉到头晕、乏力等身体不适的症状,所以自己开车去单位的。”
就这样,他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当天即被警方立案。
惨痛教训,引以为戒
李某心情沉重地说,他是一名有着26年工龄、23年党龄的老党员,副科级干部。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获得过不少荣誉,并且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所有这一切,都因为自己的醉驾判刑而改变,工作丢了,政治前途更不用说了,而且对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真是抱憾终生。
在看守所的日子里,李某面壁思过,痛定思痛。他从三个方面深刻剖析,希望大家吸取深刻教训。
01
一是安全意识不强。对“隔夜酒”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隔夜酒”往往被人们所忽视,认为睡过一觉了,酒也就自然醒了,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02
二是法制意识不强。对酒驾、醉驾的法律后果认识不足。对于酒驾、醉驾,行为人也知道是违法犯罪的,但思想上认为自己虽然酒驾,只要不发生交通事故是没有关系的。
03
三是侥幸心理作怪。大量的酒驾、醉驾案件的发生,是行为人存在侥幸心理造成的。我们在酒桌上常常听到有人这样问,“今天会不会查酒驾”“喝这点酒应该没有关系吧”“我不会这么倒霉吧,反正路也不远”等等,存在着碰运气的侥幸心理。
(配文资料)近半个小时的现身说法,让现场50多位“听众”鸦雀无声。这些“听众”中,有的也是公务员,有的则是生意人、企业主,他们都是因为涉嫌酒驾、醉驾“进来”的。
(配文资料)
李某说,去年他因醉驾被查时,没敢告诉儿子,怕影响他的学习。后来,在一起吃晚饭时,儿子问他:“爸,如果我以后考公务员的话,你的事情对我会不会有影响?”
说到这,李某一度哽咽,双眸噙满了泪水。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拒绝酒后驾驶!不要侥幸,更要自觉!
来源:嘉兴公安
酒驾这个坑挖的太大,交通事故和事故损失没见的有降低或降低多少,对含酒精饮料行业和餐饮行业的影响、对GDP增长的影响、对底层老百姓生活乐趣的剥夺、影响太大。特别对体力活的百姓,大热天,本来可以来瓶冰啤酒降暑解乏,现在可不敢。
楼上说的在理,判到新高度了
没有底线的人就这样。其实管干部的人也有责任,怎么培养出这样的干部来
胡说八道!醉驾肇事少了很多,你难道看不到吗???
老百姓只看新闻听新闻,新闻报道酒驾出事少了吗?你内部人士就公布一下这十年交通事故情况,涉及酒驾原因的占比又有多少?没有数据,只能看新闻报道。
酒量因人而异,有的不喝酒也无端肇事,怎么说呢?卵毛胡子一把抓吧。
老百姓只看新闻听新闻,新闻报道酒驾出事没少了吗?你内部人士就公布一下这十年交通事故情况,涉及酒驾原因的占比又有多少?没有数据,只能看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