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排档老板隐匿证据 被拘5天 罚款200元


8月31日,武江民警前往怡华路某大排档依法调查取证一宗刑事案件的视频监控。办案民警表明身份后向大排档经营者调取视频监控,多次要求将视频机交出来,但大排档老板不听劝告,将视频机用台布包住,藏匿在收银台后面房间的凳子上。
这个老板的行为已构成隐匿证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芙蓉山派出所依法对其处以拘留5天,并处200元罚款。(韶关刑警)

罚200?这也太轻了!

起码拘留十五天了

这智商怎么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