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述人:靳在朝,男,武警山西省总队晋城市支队,身份证号: 410521198803060034,家庭住址:太原市长治路王村南街御祥苑,电话:13753686931。
诉求:
给新生儿(靳濡纲)上户口。
事情经过: 2017年4月17日,儿子在太原市中心医院出生,因我从军入伍时户口已经注销,据有关规定,现役军人的子女,落户在非军人的一方,即孩子的母亲户头上。我们于2013年购置商品房,位于长治路王村南街交叉口御祥苑,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购房合同迟迟没有网签,妻子户口一直落户在太原市杏花岭区教场巷40号汽修集体户(归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坝陵桥派出所)。该派出所接待民警以汽修厂是已经倒闭多年的企业,有些手续未履行到位为由拒绝为新生儿上户,后经多方沟通依然未果。
户口是公民依法享有各种权利的保障,牵涉到孩子将来上学、医疗、就业等问题,汽修厂属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手续未完善是历史遗留问题,以我一己之力难以解决,望以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解决现实问题,而不能找个理由就拒绝为孩上户口。
热心网友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提问题答复如下:
您妻子的户口已于2017年9月11日迁至王村派出所,孩子的户口也于当日在王村派出所落户。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太原市公安局 2017-11-06 14: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