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恳请协调解决霞浦县北壁乡下岐村码头施工造成林光金三户村民房屋损坏要求经济补偿等问题投诉

 
关于恳请协调解决北壁乡下岐村码头施工造成林光金等三户村民房屋损坏要求经济补偿问题及村委书记黄
景玲妻子吴秀美因此事动手打人的投诉
 
致尊敬的宁德市霞浦县北壁乡人民政府:
问题一:我乡下岐村村民林光金、陈孝雄、陈孝招等三户村民共同房屋,座落于下岐村码头右侧,共上下两层。距下岐村码头修建工程红线仅十来米;因修建码头爆破施工操作失误,该三户10来间房屋震损严重,房屋地基松动,墙体多处出现明显裂痕,居住环境岌岌可危(有相片为证)。
工程事故出现后,施工方装聋作哑,我方曾多次与包工头林义兴交涉赔偿事宜,与下岐村委会,村委书记黄景玲多次反映要求解决。均推诿不是本次爆破造成,对造成的损失及可能出现的危及生命安全的居住后果熟视无睹!称如果要赔偿最多每户只给付人民币3000元!事故已经过去两个多月,肇事方毫无任何表示,因此该三户村民反响强烈,三户居民多方交涉无果,问题均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要求,包工头林义兴是否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时是否向霞浦县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是否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其资格等级从事爆破作业?有关部门是否有施工方案评估报告?实施爆破作业时,是否有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监理企业进行监理?并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及施工单位实施安全警戒......
再追问下,本工程项目是否公开公平竞标?包工头林义兴是否有正规施工法人代表资质?爆破炸药来源是否正规合法?施工时,施工单位是否切实实施安全警戒?本次爆破是否安全操作?是否报批?如果报批,地方有关部门监管是否得当?是否进行过风险评估......
许多追问,必要时,都可以逐个进行法律论证!
问题二:2016年8月27日下午6点左右,发生了蹊跷而更令人愤怒的事!由于多方交涉,陈孝招之妻吴玉云经过村委书记黄景玲家门口时,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书记黄景玲之妻吴秀美,突然气势汹汹从家里冲出,在毫无防备下,当着大庭广众,对村民吴玉云就是几个大耳光,随后恶狠狠地推搡殴打,恶毒谩骂,完全枉顾村委书记家属形象。自始至终,村民吴玉云未曾一丝一毫还手。致使脸部受伤,双脸颊被打浮肿(报警后,有北壁乡派出所民警照片为证)。鉴于上述实际情况联系起来,我们是否有理由怀疑下岐村委书记,与包工头林义兴是否存在违反组织的不合理交易?是否存在村官**现象?
进行新农村建设,修建码头工程,本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却出现了如此损害村民的利益的问题,而出现问题后,村委有关领导不仅未能积极处理解决,反而纵容家属挟公报复,实在令人汗颜!
习总书记三令五申强调,要把基层问题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村委会虽只是一个居民自治组织,但在农民心里,一直都是代表党,代表最基层政府形象。在目前高压反腐的态势下,下岐村村委书记黄景玲对损害村民利益问题的枉顾推诿,纵容妻子吴秀美当众行凶打人,污言秽语,事后毫无歉意,反而口出狂言要继续报复。如此村委书记,如此书记家属,怎么可能落实习总书记一再强调推进,铺开全国的“两学一做”精神?怎么能够而且有资格带领村民奔小康?怎么能给下岐村的党员干部们做好应有表率?怎么能让下岐村的全体村民们信服?
  在此,本着对党,对政府的一贯信任和尊重,坚信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恳请北壁乡政府相关部门予以关注和协调,解决下岐村码头施工造成林光金等三户村民房屋损坏要求经济补偿及村委书记黄景玲妻子吴秀美因此事动手打人的问题。最大限度地降低发生不稳定因素的可能性,保护居住安全,保护人身安全。执法为民,维护法律应有的尊严和正义公平!
最后,恳请政府主持公道!
顺颂政安
  信访人:林光金、陈孝雄、陈孝招
  日期:2016年9月6日
经多方核查:一、北壁乡下岐海堤工程按照法律程序完成招投标。施工方按照规划每天进行正常施工,每天都有群众在施工现场围观,当事人也在其中,当事人并未作出任何异议。6月7日施工到河道中间的一块大石头,施工方按照日常的施工方式进行施工,村里群众当时也在现场围观,包工头在大石头上指挥施工,不存在使用爆破方式进行施工。下岐村村民林金光、陈孝雄、陈孝招等三户共同房屋已居住29年,房屋是与其弟弟两户人家一块居住的。其弟弟并未反映房屋由于海堤施工造成其房屋开裂的问题。反映因施工造成其房屋开裂的问题,需提供鉴定报告;二、2016年8月27日下午6点左右,东冲边防所分别接到下岐村吴玉云和吴秀美的报警电话,立即赶往下岐村,现场双方均无伤人,经过调解后,双方不再争吵各自回家了。(北壁乡于 2016-9-22 18:0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