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9日,武平县国土资源局作出《关于钟鸣反映象洞镇沾阳村钟仰红、钟玉荣等人违章建筑处置未落实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武国土资信复【2016】27号,文件告知,武平县国土资源局在2016年11月28日,向钟仰红等当事人下发了《限期腾空房屋通知书》,责令他们于2017年1月31日前腾空房屋并自行拆除。
但至今日,当事人没有未腾空房屋并自行拆除。请职能部门依法落实,及时消除违法状态,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群众利益!
钟 鸣 13062233870
2017、02、06、
钟鸣同志:
你好,你于2017年2月6日向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的“依法办事,取信于民”的诉求(编号LY17020600040)我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7年1月18日,我局专门组织工作人员到象洞镇沾阳村了解钟仰红等房屋腾空及拆除进展情况,并与象洞镇政府进行了会商。因象洞镇政府与当事人钟仰红等就解除2002年8月20日签订的《象洞停车场投资开发协议》补偿问题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影响了当事人钟仰红等自行拆除的进度。另外,因1月31日前后正处于春节期间,当事人钟仰红等提出到年后再组织实施拆除。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象洞镇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尽快与当事人钟仰红等达成补偿协议并要求当事人钟仰红等自行拆除房屋。
武平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2月20日(武平县国土局于 2017-2-20 10:2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