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2017年或2018年有没有公租房房源?如果有请问需要什么条件,怎么办理申请?
2017年我县有计划安排廉(公)租房源用于配租,具体时间和具体条件需待房源通过验收并由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确定。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时间确定后,将通过周宁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向各有关单位、企业发布通知等形式进行公告。
我县2015年度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供参考):
1、申请人的户籍不限定在周宁县,但必须在县城区工作、生活且在周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满3年以上的务工人员或在县城区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生活满2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含新录(聘)用工作人员),有正式编制工作人员、非周宁籍的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国有企业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回乡创业大学生不受满2年的限制;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县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住建局于 2017-9-14 10:4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