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范围变更次数限制

你好,我公司因为业务发展原因,近期两次申请变更营业范围,两次相隔20天。今天城厢工商局窗口拒绝受理我公司第二次申请营业范围变更的申请,理由是他们局里规定一个月不可以变两次。我未在任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中查询到关于企业变更营业范围次数限制的规定。我公司无法接受这种所谓“局里的规定”作为拒绝的理由。我公司希望能尽快解决此事,或者请给予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理由。谢谢。
李小姐: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我局立即责令注册股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由于近期我局窗口人员调整,新来的工作人员业务还未熟练,又加上现阶段是市场主体年报高峰期,窗口咨询和业务量每天都有200多人次,窗口拥挤嘈杂在所难免,致使工作人员把您的申请误认为名称变更,因为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1年内不得申请变更。
因为我们的失误给您带来了不便,在这里向您表示深深的歉意!烦请您携带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相关材料再次来我局73号窗口找许副股长办理,谢谢!
另附上: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所需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股东会决议
4.公司新章程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城厢区工商局于 2015-6-23 10:5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