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莲东厦鑫博世园1期地下车位问题严重,基本上每个电梯正面的出口都被车位挡住,这些出口本应是消防疏散通道,但却被设计为车位,只留下左右两边各一米左右的出口,而且要从这一米左右的出口进出需要绕道而行,绕道的路程大约在几十米到一百多米不等。如果发生消防事故,人员不能从最近的正面的出口疏散,而是绕道而行,这将严重影响疏散的人数和效率。人命大于天,一旦发生消防事故,时间就是生命,如此用车位阻挡消防疏散通道的行为只是开发商为了多赚80个车位的钱(负一、二层各20个电梯出口,每个出口两个车位挡住),为了这80个车位的钱开发商无视将来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消防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哪些部门将被追究渎职责任?
请以下部门做出解释:1.设计部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怎么设计的,是为了给开发商多赚钱,还是为了业主的生命安全考虑;2.消防部门: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六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请问公安消防是否有对消防设计审核?在向消防人员投诉时,消防人员竟然以这是经过设计部门设计为由进行推脱责任,请问法律赋予的职权可拒绝行使吗?应承担的责任可拒绝承担吗?消防法第六章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请问消防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为何没有做出相应的处罚?如果不处罚请依据法律法规证明开发商设置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而不是一句模糊的概括或者推卸责任?消防部门在关于新罗区莲东厦鑫博士园地下车库无消防安全通道问题的处理答复意见中答复根据现行国家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规定,未对疏散通道的设置情况作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专门讲到消防、疏散通道的设计要求,请不要再糊弄群众,公安消防袒护开发商,请还业主真相
关于新罗区莲东厦鑫博世园1期地下车位相关信访事项的处理答复意见
市信访局:
2014年7月2日,接贵单位转交我支队办理关于厦鑫博世园地下车库相关信访事宜(12345政务信息平台编号LY14070200002、LY14070200026)的诉求件,我支队高度重视,立即派员对档案资料和现场进行核查,现将信访事项逐条反馈如下:
一、诉求厦鑫博世园1期是否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的问题
经查阅档案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版)第十条和《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06号令,2009年5月1日施行、2012年11月1日废止,该工程项目申报期间适用)第二十五条规定,鑫博世园1期使用性质为住宅楼(含地下汽车库),属消防设计备案项目,申报名称为厦鑫博世园1#、2#、3#、5#、6#、8#、9#楼建设工程,备案编号:350000WSJ100006433。经审查后于2010年7月15日在“消防办事大厅”公告,结果为合格。
二、诉求安全出口被车位堵塞的问题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未对人员疏散走道的设置情况作要求,仅规定汽车与汽车之间以及汽车与墙、柱之间的间距(详见该规范6.0.12条)。经详细核查厦鑫博世园1期地下汽车库,疏散基本符合消防规范要求。但核查中发现,部分车位布置与竣工图不符,我支队已责令龙岩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限期整改。
三、诉求地下汽车库防火设计适用国家规范的问题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1.0.2有明确解释“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停车场防火设计”。
四、诉求部分室内消火栓泊车后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
根据现场核查,厦鑫博世园地下车库部分停车位驶入汽车后,妨碍设置在停车位周围的墙壁上的室内消火栓箱室正常使用。我支队已责令龙岩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部分室内消火栓进行调整,确保室内消火栓能正常使用。
五、诉求消防部门未受案查处的问题
对于厦鑫博世园1期地下汽车库停车位的设置情况与竣工图不符的情况,已责令其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版)和《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公通字〔2010〕72号),无对应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名称,故无需受案查处;对于汽车遮挡室内消火栓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版)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应为遮挡室内消火栓车辆的驾驶者,由于该情况是由于停车位划线不当而引起,且龙岩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正在进行整改,无需受案查处。
六、关于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接报人员未履职的问题
由于该信访事项已多次举报(12345政务信息平台编号LY14070200002、LY14060900018、LY14060900022、LY14060900023、LY14060900025、LY14070200026,“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受理2次、省长信箱转办信访事项1次),信访人拨打“96119”重复举报该信访事项,接报人员告知信访人该信访事项已经受理,并处于整改阶段,同时将信访信息反馈办案部门,已履行了相关职责。
龙岩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4年7月17日(龙岩市消防支队于 2014-7-17 08:5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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