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94年拍卖获得秀洲区原建设乡清泰桥12组生产队公房和地基。当时遗忘了办理相关证件。请问我现在如果要办理相关的宅基地证或者承包地证需要如何操作。如果不能办理,我需要如何出具证明或者申诉或者有其他什么政策文件可以指导我完善我手中的这份协议。附件为当时和清泰桥生产大队和本大队代表三方签订见证的协议。烦请给明具体的操作流程。谢谢您百忙之中的回复。十分感谢!
您于2017年6月8日反映的要求办理土地证的信访事项。我们于2017年6月8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调查,经查阅档案资料,你户宅基地于1994年初始登记,经嘉兴市郊区建设乡人民政府批准占地面积146.2平方米,在册人口:钱坤金、翟福金、翟晓燕共3人,公告后无异议。关于 你反映的1994年公房拍卖事宜,请向清泰桥村民委咨询。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秀洲区人民政府或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秀洲区国土分局 2017-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