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防晒霜检测不合格
进口奶粉出事
这样的新闻屡见不鲜
“洋货”也没有那么“神”了
近年来,进口食品、化妆品受到了国民的热捧,
大量的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入市场,
安全风险问题也逐渐变成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那么,怎么加强监管?
金华的这两个局决定……
8月2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和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建立协作机制并签订了合作备忘录,以进出口食品化妆品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管、检验检测、信息交流等领域的合作,构建形成“互惠、互补、双赢、共进”的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新机制,共同推进金华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的优化和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施欣辉和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周健青局长签署了《合作机制备忘录》,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和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正式建立协调合作机制。
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执法联动
我们的职责是有界限的
但是
铁军精神是没有界限的!
具体怎么深度合作?
(一)加强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监管合作
1、加强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管理。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出口食品化妆品企业名录及变化情况;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涉及出口的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发证及变化情况。
2、监管结果互用。双方将对方监管结果作为产品合格评定、企业分类管理的参考,共同构建从生产环节至市场销售环节的全过程无缝监管体系。
3、联合开展进口食品化妆品执法检查。检查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共同查处标签标识不规范、逃避口岸检验检疫等违法违规行为。
4、联合处置不合格进口食品化妆品。双方联合开展不合格进口食品化妆品的市场召回工作……
(二)加强食品化妆品安全检测与研究合作
1、检测资源互补。双方充分利用对方检测资源优势,在本部门开展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执法检测时优先委托对方实验室实施检测。
2、加强技术交流。双方检测实验室开展检测方法、检测技术的交流,开展重点安全卫生项目检测能力比对试验。
3、加强食品化妆品安全研究。双方吸收对方专家参与食品化妆品安全法规、标准的制订,联合开展食品化妆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
(三)共享信息资源
1、共享法规标准信息。及时交流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管法规、国外食品化妆品安全法规标准动态和国内食品化妆品安全法规标准动态。
2、共享风险信息。双方交换食品化妆品执法检查情况等结果和质量安全状况分析等信息,共同开展风险分析,交流风险管理措施。
3、共享企业信用信息。双方加强企业准入许可、日常监管、行政处罚、产品检测等环节收集的企业信用信息的交流。
(四)联合处置食品安全事件
1、联合调查与处置。涉及对方监管职责的食品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经协商可联合开展调查和处置,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2、建立案件协查和移送机制。及时移交属于对方监管的投诉举报和违法违规案件,密切协助对方开展调查取证。
(五)联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
1、联合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共同对企业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检测技术培训,提高企业质量安全自控水平。
2、共同开展宣传活动。双方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3.15”等宣传活动,共同开展食品化妆品安全法规知识、消费常识宣传,联合发放食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
来源: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局长的辛苦了,合作愉快
本职工作,你们赞个毛,他们做不好就得下课
同一个政府,还签什么备忘录,可笑,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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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有利于经济快速发展,给大家减轻负担,更好的服务大家,少跑来跑去,
个人觉得,咱的没有人权不是体现在这些方面。
而是私生活上,经常遭受父母亲朋的道德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