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醉驾被吊销驾照后,怀孕五月的她开车上高速被撞
2月7日下午,怀孕五月的新昌女子杨某到绍兴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受处罚。今年春节期间,无证驾驶的杨某在常台高速上发生一起三车追尾事故。为此,她在医院留院观察了三天。
大年初一,常台高速公路新昌段发生一起三车追尾事故,后车驾驶员葛某因跟车距离过近,追尾前面王某驾驶的小客车,王某车子又与他前面杨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葛某同车的几名妇女对杨某恶意谩骂,指责其在高速路上开车速度太慢,致使追尾事故发生并使葛某遭受轻伤。杨某不服,打电话叫来一些亲友助阵,双方最终大打出手。
高速民警调查后判定后车驾驶员葛某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还发现,怀孕五月的杨某早在2015年因醉酒驾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次上路属于无证驾驶。
接受处罚时,杨某说她是新昌本地人,有六七年的驾龄。春节上高速时,本该开车的哥哥喝了酒,心存侥幸的她想想应该不会有事,就开起了车。“本想图个方便,却不料发生了这样的事。”
弱弱的问下,既然 杨某 无证驾驶在先,怎么还 别人是 全责?
别人杀人在先,你也去杀,你就不犯法啦?
有点活该的感觉。
f无证驾驶与交通事故不是一回事,需要分别处理。
曾经一亲戚因无证,无理由负全责呢!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是按交规来的,无证驾驶那是另外一码事,就像有个人违法杀人,你去把这个人杀了,虽然他是违法,应该有公安机关裁决,不应有你去杀,你同样犯杀人罪
别人 有错在先,所以只能承担其中一部分责任,不该“全责”
就是按你说的,别人杀人在先,你也去杀,而且把对方杀死了,那么这是属于“防伪过当”,罪不致死(属于法律规定:可以减轻处罚的条件),而没 前提条件,去杀人,那么是要上断头台的
交通事故责任是按发生过错大小来定!不是无证就要负责任!无证只是会受到行政处罚!
中国女人太幸福了,中东国家的女人不能开车,不能工作,共同和姐妹嫁一个男人
法律意识不强
其他不是无证驾驶就是全职不知道高速交警怎么分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