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先生来电反映,他是福安市康厝乡经斗洋村人,因修水库和农户改造的道路,把他家的地占用,现想咨询山上损坏的农作物是否有赔偿,还有占用田地是否有补贴,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协助处理。
经了解,咨询人雷梅生同志所反映的地块为农田改造上报项目,2011年为了改善雷梅生等群众的农田生产条件,经金斗洋村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上报该惠民项目,且按规划作为农业生产通道的土地均无赔偿。农田改造资金均由上级部门拨付,农田改造工作需将受益人的部分田地上的农作物清除后,改造为农业生产通道,方便农户耕种,且今年工程动工时雷梅生的水稻已收割,咨询人作为受益方理应予以支持。(康厝于 2014-12-4 10:3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