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为我们做主

我是长汀县大同镇草坪村村民黄官长,我诉求市领导为我们做主,因草坪河坑口桥头吕曰长违章在汀江河建违墙,长汀执法大队无人管,我多次打电话投诉没人管,有关领导肯定得到不少好处,村里也得了好处,不然村干部不会当作没看见,难道汀江河河堤大同土地局可以批给他做违墙吗?请市,镇领导再次关心此事,这样的违章建筑就没人管吗?我迫切希望领导尽快解决这事,已经几次向你们反映此事了
你好:
关于你诉求的网上信访事项,我镇收悉后,高度重视。经大同镇包片片长曹木生委员组织镇国土所、村管所以及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对草坪村村民黄官长的诉求事项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第一、黄官长反映吕日长现住的房屋,其产权不属于吕日长,为草坪村村民范沛名下所建房屋。经调查核实此房为范沛于2003年申报,大同镇政府批准并于2003年7月10日颁发了范沛名下的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证号为同建村宅(2003)195号(见附件)。手续正规合法,不属于违章建筑。
第二、此房位于草坪村桥头、汀江河河提旁,经过实地勘察,此房距汀江河河堤有8米远宽,且通道畅通,不存在危害河堤安全和阻碍救援通道的情况。
综上所述,草坪村村民黄官长所反映的内容与事实不符。(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于 2016-10-9 16:4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