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人于9月21号22:00左右在路桥区下里桥西路332号的川味菜馆就餐,现反映该店菜品没有明码标价,其点了干锅茶树菇、干锅肥肠、一盘花生米、小葱拌豆腐、凉拌牛肉五道菜,以及勇闯天涯啤酒29瓶,被收取370元,且未开具发票,认为存在乱收费情况,扰乱市场秩序,要求处理。
你于9月22日向台州12345电话反映,要求处理路桥区下里桥西路332号的川味菜馆,认为该店存在未明码标价、乱收费情况问题的举报事项,本单位于9月25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1、所反映的事实部分属实。2、我局于2017年9月25日组织人员对信访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实地调查。在调查中发现,该饭店在经营过程中,部分商品明码标价已上墙。对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商家解释,部分商品未实行明码标价但已向消费者进行口头告知。3、处理依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4、检查人员当场责令该单位立即整改,对所售商品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5、联系人:陶晨曦82448317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路桥区物价局)2017年9月26日
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路桥区物价局) 2017/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