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利用公摊划车位定价依据什么

本人对LY17052700033诉求件中住建局回复不满意,请问业主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根据住建局的规划的时间进行吗?那请问时间表具体如何?厦鑫博世园业主委员会成立时间在何时可以被允许,住建局是否存在渎职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了业主申请成立按流程进行即可。
另外物业公司的定价依据什么文件?业主已经每月缴纳60元车位管理费,现在未经业主同意就可以发一纸通知再向业主收费吗?
厦鑫博士园业主:
你的网络信访号LY17060100052“厦鑫博士园申请成立业委会答复不满意,物业公司定价依据是什么?”已收悉,现就我局职权范围给予答复。
据我局了解,我局已在2014年将业主委员会相关监督指导职能下放(龙新建(2014)212号),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南城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指导,目前,具体可以向南城街道询问相关时间安排,同时,对于指导成立时间的排序我局无权干预,因此不存在渎职。地下车位公共部位画摩托车位是物业企业应广大业主要求进行的,因原设计规划未设计摩托车位,如果不进行规范管理,易造成小区乱停放,所以,于2017年6月1日起进行收费,每部摩托车收取20元,其中15元为管理服务费,5元为场地费,归有购车位业主所有,年度进行返还有车业主。车位管理服务费的收费在原物业服务合同已经有约定,因此不违规,但是场地费的收取应当征得已购车位双过半业主的同意,目前的方案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已责令物业企业改正。
(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7-6-5 11:5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