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博锋网络有限公司王博拒收开庭通知书

永州博锋网络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博,从2015年7月开始恶意拖欠员工工资,公司员工15人,工资额度近十二万余元。公司多数员工向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提出劳动投诉和维权申请。自2016年2月4日起,一直到现在,劳动仲裁处已无法联系法人代表,一直未处理此案件。请问,此案件如何处理?何时处理?

你好!根据你所陈述的情况,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已经受理你们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并且已经具体安排开庭时间,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会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具体规定通知当事人参加仲裁,通过法定方式送达相关告知文书。相关方如不出庭,仲裁庭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证据做出裁决。请按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及环节处理该案。如果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组织进行调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谢谢!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