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不作为,小区环境差,电梯经常坏,业主要求换物业公司,但是,由于小区的产权有许多经过了转让,许多业主已经换了,且目前居住的大多是中介介绍的租户,无法联系到现业主投票,导致不能全部投票。已经投票赞成换物业公司的业主户数超过了50%,但是面积没有达到50%,面积票中也没有投反对换物业公司的票,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更换物业公司?有政策依据吗?如何操作才能更换?
您好:
更换物业公司不是投票就能实现的,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小区更换物业物业必须召开业主大会,且须经整个小区业主及面积的双过半,也就是说须业主人数及专有面积都要过半,这是法规的底线,不能突破。
如果没有业委会,可以请求社区的帮助,在没有成立业委会的情况下,社区可以代行其职能。
谢谢!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4-02-18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