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考的日子一天天临近,广大考生和家长非常关注的浙江省高考加分政策也于近日出台。记者从海盐县教育局了解到,今年高考加分政策大幅“瘦身”,将取消奥数、科技类竞赛、体育类等五类鼓励性加分项目,与此同时,继续保留“烈士子女”等扶持性加分项目,并进一步规范和降低加分值。
根据《浙江省关于贯彻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的意见》,被取消的五类鼓励性加分项目包括:体育类加分项目:具体为参加重大国际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具体为参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和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具体为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和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同时,还包括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具体为见义勇为和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高职单考单招的职业技能竞赛加分项目:具体为参加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职业院校数控技能大赛、省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电子商务大赛、省农业职业技能大赛、省中职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色项目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据悉,为了合理过渡,凡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教育阶段已在上述项目获得奖项或称号,且符合浙江省招委等六厅局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文件规定资格的考生,高中应届毕业当年参加高考仍可加分,分值为5分,其中高职单考单招的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加分值分别为5、4、3分。此后获得相关奖项、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在取消部分加分项目的同时,2015年高考也将继续保留和规范少量加分项目。其中,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值仍为20分;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值调整为5分。适用于全国在浙招生高校。
此外,以下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适用于本省所属高校在浙招生: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值调整为5分,保留加分政策到2016年,2017年起取消这一政策;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值调整为3分。外省籍随迁子女在浙江省参加高考按浙江省规定执行。
对于2015年高考加分政策的调整,记者采访了元济高级中学校长卢明。“加分不是‘特权’,而是为了切切实实鼓励学生的特长所在。”卢校长表示,“同样,今年高考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也是出于公平、公正的考虑,防止一些学校为了高考加分,要求学生专攻竞赛科目,顾此失彼,这样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嘉兴日报)
为什么要瘦身?
全部取消最好!
家有高考生,冲刺的日子里,痛并快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