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来电反映,今早蕉城南路农业发展银行至往北站方向,霓虹灯亮着。烦请相关部门处理。
霓虹灯未关属于光污染,不属于我队职权范围,建议转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执法局蕉城支队于 2017-6-8 15:59回复)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 广告、霓虹灯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霓虹灯相关问题不属我局管辖范围,建议转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蕉城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7-6-12 17:55回复)
2017年6月12日,我局接到12345政府服务平台转来的诉求件,编号:ND17060700015,关于蕉城南路农业发展银行至往北站方向,霓虹灯亮着的问题,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我局接到诉求件后,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对方说明其诉求为市政道路路灯的问题,该件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转宁德市路灯管理所办理。(蕉城区建设局于 2017-6-13 17:43回复)
当日该路段因路灯电缆存在故障,维护人员在现场送电检测检修,检修完毕后路段已恢复正常状态。(宁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于 2017-6-16 17:0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