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平昌县粉壁乡中心村一村民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发生车祸,致使乘坐该车的同村村民严重受伤,住院治疗截止目前花费近10万元。对农民来说这笔医疗费用无疑是巨大的,造成这一结果哪些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究竟该谁为此买单?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该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严重隐患。 近几年,随着农村“畅通”工程的实施,居民交通出行越来越方便,村民纷纷购买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甚至小客车代步,方便居民的同时却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无证驾驶、未成年人驾驶等。
粉壁乡刘姓居民告诉记者:“这几年交通方便后,乡上很多人都买了摩托车、三轮车,但是很多人都没去考驾驶证。每年暑假或者寒假期间,部分15岁左右的未成年驾驶摩托车三五成群的在场镇上晃荡,无证驾驶、超载、超速严重,我们每次走在公路上都怕这种骑摩托车的,呼吁我们当地政府还是管一管这个事情。”
据记者了解,此次事故车主陈三元系无证驾驶,是平昌县粉壁乡中心村村民,今年60多岁,村上道路畅通后,就自己购买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出事当天,因为操作不当致使乘坐在三轮车上的同村村民严重受伤,后送往巴中市中心医院抢救。
据此次事故伤者家属介绍,伤者平时因为晕车就很少坐车,当天因为吃酒席本打算让“带情”的,车主说有车方便带去乡上后再坐车去,结果就出现了这样的事。入院后做了肝破裂修复手术,截止到现在都快花费近10万元了,这些费用都是东借西凑,接下来如果还要花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粉壁乡党委李书记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乡上当即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也专门安排了一副乡长协调处理此事;此次事故,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针对无证驾驶接下来我们当地派出所会进行统计、核实,该办证的进行考试办证。中心村党支部魏书记也在电话中表示,他们会积极协调当事双方,争取圆满解决此事。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而该肇事三轮车车主陈某,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此事故的协调解决结果及引发的相关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治,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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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知道他是无证驾驶,为啥还要去坐呢?
无语,坐的时候不管有无证,出事就怪政府
这跟政府有什么关系?无证驾驶的,坐车的听过政府的话吗?你是不是还要怪修路的,生产摩托车的...........
明知无证驾驶还要去坐,至少自负一半的责任
还是要珍惜生命,别存在侥幸心理!
安全有保障才是王道!
那你坐车前先看下有没有证啊?真的是出事情了,就怪政府了,没事出事,就庆幸。。。。不过对伤者深切的同情,希望其他人吸取教训
巴中处于我国偏远地区,城区发展相对其它地市州都较为落后更别说乡镇了。村民为了出行方便大多搭乘类似的交通工具,大部分村民应该知道车辆并未完成相关手续。本来乡镇发展滞后不可能完全责怪政府,村民自己应该加强安全意识。
稿件中心内容表述不清,作者极力想表现乡政府有多么大的责任,但理由又实为牵强,这似乎又是作者的唯一有目的。这其中应该有故事,该文章语句有诸多语病,作者水平不敢恭维。
和乡政府无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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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就是车主已经60了,没多大的赔偿能力,极力想把责任推到政府方面,多少能拿点钱
现在整个中国的人绝大多数都是这样的,开车的根本不考虑无证驾驶、事故等带来的成本和代价;坐车的也是这样,从不考虑坐违法车辆的后果和代价。反正坐了,出了事故就去找政府。
喊你坐正规车你不听。出了事情你找谁呀
5毛蛮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