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视台曹清华广告重出江湖,确实距用曹清华舒骨贴这个不是药品和保健品而变了是普通商品。但是贵局的同志审查的还有广告的内容。整个广告,都体xx就服曹清华。难道贴的能用来吃的?整个广告内容带有药品误导性质。希望贵局能严查。而且值得注意的是里面卖的广告。
我局于6月11日接到您投诉后,立即要求佛山电视台就您投诉的内容进行清理检查。佛山电视台现回复如下:
“曹清华舒骨贴”广告,长度60秒,从2010年6月11日开始安排在佛山公共频道播出。经审查,该“药贴”有广告批文,广告中的“就服曹清华”,已改为“就用曹清华”。
为了更好地把好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播出关,佛山电视台医疗广告审查小组严格做好以下审查工作:
1、审查是否有相关的有效证件(如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2 、审查广告内容是否与相关证件相符;
3、重新落实医疗、医械、药品、保健品类广告必须出具有效的格式化批文、批件,异地批件须经广东省有关部门批准;
4、严格执行广告审查制度,凡特殊行业的广告,必须经审查员预审,再由主管领导审查通过后方可播出。
佛山电视台承诺,对现有存在及发现的问题一定会做好整改工作,今后将继续完善广告审查制度,力求做到安全、规范播出。
欢迎电视观众监督批评。
2010-06-10 18: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