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邻居:男子听女邻居与男友打电话色心大发 将其强奸杀害


刚刚看了一则新闻,《男子听女邻居与男友打电话色心大发 将其强奸杀害》,腾讯网易今天的头条,真变态!本人常年在外租房子,也常常碰到很奇葩的邻居,虽然没有新闻里面这种禽兽,但我常常有弄死他们的冲动,尤其是合租的,隔音差,人又多,莫名其妙不知道什么职业的人,或者是奇葩的大爷大妈,说多了都是泪啊。
2013年,凤阳男子丁军豹因琐事翻入邻居吴某某家中,准备进行报复,发现吴某某正在和男友电话聊天,涉及性爱话题,顿起色心,将其强奸。因被害人大声呼救,丁军豹用砖头和剪刀将其杀害,并用菜刀准备分尸,但没有成功。丁军豹被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并于日前伏法。
2013年7月15日21时许,被告人丁军豹在回家的途中想起其家与近邻吴家之间的琐事,心生报复之念,于是赤脚翻入吴家二楼。入宅后,丁军豹看见被害人吴某某在东屋卧室与男友电话聊天,言语中涉及性爱话题,顿起色心,但不慎碰响房门,吴某某出门查看,发现丁军豹在偷窥,于是与其发生厮打。丁军豹随手拿起一块砖头,尾随跑回卧室的吴某某,对其进行殴打并强奸。吴某某大声呼救,丁军豹捂住其口鼻、扼其颈部,并持红砖砸其头部数下,同时持剪刀对被害人的头部、胸部等部位进行捅刺致其死亡,后将尸体拖弃于南院墙根处。案发后,公安机关在丁军豹家里走访调查时,发现丁军豹非法持有单管猎枪一支,经鉴定属于枪支。
滁州中院认为,被告人丁军豹的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同时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擅自持有一把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数罪并罚,最终决定执行死刑。丁军豹已于日前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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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我的声音跟男的差不多

精虫上头。。。。。。

性爱惹的祸

还好我的声音跟男的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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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只要你是个女的,声音都是次要的,性别与长相及身材才是关键。

哈哈哈, 没错。

这么安全。。。

声音和身材都跟男人差不多,铁定安全。

公交车上经常碰到少妇讨论性生活也不看看旁边坐一群小学生已经听的如痴如醉了!

我听你声音都有这种冲动!!!

其实女的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大喊:慢,老娘有艾滋,有种你就上~

。。。。晕倒 啥人都有啊

真变态!